❓ 我们公司和境外关联方有特许权使用费支付,金额不小,税务会不会不认可?
- 特许权使用费支付须具备合理性与受益性,即境内方确实因使用该无形资产获得了经济收益。
- 须准备同期资料(本地文档),说明无形资产的法律所有权、经济所有权与价值创造归属。
- 若缺乏服务/无形资产实质,仅以支付名义转移利润,税务机关可认定为不合理支付并补税调整。
- 建议梳理合同、服务内容、定价依据与受益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备查。
❓ 母公司借给我们公司3个亿,每年利息2000万,能全额税前扣除吗?
- 根据财税〔2008〕121号,关联债资比金融≤5:1、其他≤2:1,超限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。
- 先核算权益投资额与关联债权性投资余额,判断债资比是否超标。
<3>若超限,超限部分利息须作纳税调增,不得扣除。<4>建议调整资本结构或就超限部分确认税务影响,留存测算底稿。
❓ 关联交易金额一年大概5000万,需要准备哪些同期资料?
-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,按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判定主体/本地/特殊事项文档准备门槛。
- 一般需准备本地文档(关联交易概况、功能风险分析、可比性分析、转让定价方法),达标门槛须准备主体文档。
<3>存在跨境或无形资产等特定情形的,可能触发特殊事项文档。<4>建议先判定各文档门槛,再据此归集功能风险与可比性分析底稿。